孕妇被拒录用获法院力挺;企业有压力,员工也不易,但请向就业歧视说“不”

职场江湖 2024-04-11 21:00:11 27

原标题:孕妇被拒录用获法院力挺;企业有压力,员工也不易,但请向就业歧视说“不”

出品|搜狐智库

编辑|任婧瑄

近日,一女子应入职被要求孕检,在发现自己怀孕并如实告知公司后却被拒录用。最终在法院主持下,涉事公司因就业歧视赔偿该女子3万余元。

目前,网络上绝大多数评论偏向于同情涉事公司,认为“严女士”存在骗工资、骗产假、生完孩子就辞职的嫌疑,表示这种人活没怎么干,还白领好几个月的工资,公司不想录用她很正常。

还有一些网友辩解道,自己并不是在共情资本家,而是在同情那些无故被增加工作量的打工人,认为“严女士”好歹也应该先干几年再怀孕。一入职就怀孕,休产假的时候谁来替她干活?公司重新招人的代价很大,到头来不还是同事倒霉?

首先,如果这名“严女士”或者任何个例故意靠怀孕钻政策漏洞、薅企业羊毛,平白无故地让更多女性在就业市场遇冷,那么严惩没毛病。

但先别急着跑偏,企业拿女性怀孕单独作为就业限制条件,不是性别歧视是什么?

据报道,严女士在接受该公司offer时就从原公司辞职,却在上报怀孕后遭到公司以“岗位调整取消”为由撤回offer,但该公司实际则仍在其他平台公开招聘同个岗位。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严女士已经因为该公司的反悔行为陷入失业状态。

性别互换,任何人在接受offer,从原公司辞职后又被告知撤回offer,难道不都是欺骗求职者的行为吗?

更何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也曾联合发布相关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将怀孕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作为劳动者,怀孕女性毋庸置疑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平等就业权,且这一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该公司为就业歧视、违反女职工保护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不应该吗?

看完这一热搜只想感慨一句:女性太难了,怀个孕还得仔细掂量着什么时候怀。入职怀孕的直接被撤回offer,未婚未育的被问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已婚未育的被问什么时候要孩子,有孩子的被问是否考虑要二胎,已婚已育的年龄超过35岁统统不合适...... 评论区聊聊,你觉得什么时候生孩子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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