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小学初中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和材料实施方案
合肥在线讯(戴小花)为依法做好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根据《关于合肥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5〕112号)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合肥市包河区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等文件精神,以构建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服务体系、切实维护每一个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为目标,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在包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含滨湖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对婚后确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照顾在学区学校入学。因特殊情况,房产证和户口簿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等相关材料,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二)坚持“就近、免试、单校划片”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区教体局划定的学区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学区图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告知,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四)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包河区、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内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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