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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第二实验小学新生招生通知

小学 2019-08-02 00:08:41 177

石景山区第二实验小学2015新生招生通知

尊敬的家长您好,石景山区实验二小2016年正式纳入实验教育集团,学生小学毕业后直接升入实验中学。因集团化发展需要,学校2016年招生范围和政策有所调整,现将我校2016年秋季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老山街道范围:石景山路23号院、7号院(原十四院)、训练基地宿舍、老山西里、老山东里、老山北里、八宝山绿化队。

八角街道范围:南山城建公司宿舍、铁指医院宿舍、西引力小区。

鲁谷街道:碣石坪公寓。

二、招生对象:

1、凡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且户口与监护人户口均在本校招生范围内,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

2、凡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孩子直系监护人持有入学审核证明,且居住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凡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孩子直系监护人享受本市待遇的,且孩子直系监护人持有本校招生范围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4、凡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孩子直系监护人持有本校招生范围内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流程

本次招生采用先网上信息采集,网上申报志愿,并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登记方式进行。

四、网上信息采集时间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和录入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请在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访问http://yjrx.bjedu.cn或搜索关键字“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在“区县入口”栏选择相应区县,进入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点击“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家长需按系统提示并依据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如实填报。(非京籍请在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29日登陆办理)

2、享受本市待遇的子女信息采集和录入

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持有街道办事处开具《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户口簿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口对待。请您于在2016年5月8日至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的审核、认定、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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