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市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
2016年陕西榆林市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陕教基二〔2013〕16号)精神,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教基〔2001〕28号)和《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市教育局研究编制了《榆林市普通中小学2014至2015学年校历》(以下简称“《校历》”),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市普通中小学2013至2014学年暑假定于7月12日起假。为做好与2014至2015学年的衔接,现将新学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学期
(1)义务教育学校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于2016年8月31日开学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2016年1月24日(腊月初五)放寒假,全学期共20周。九年级于2016年8月24日开学报名,8月25日正式上课;2016年1月31日(腊月十二)放寒假,全学期共22周。
(2)普通高中学校
全市普通高中一、二年级于2016年8月24日开学报名,8月25日正式上课;2016年1月31日(腊月十二)放寒假,全学期共22周。高中三年级于2016年8月3日开学报名,8月4日正式上课;2016年2月12日(腊月二十四)放寒假,全学期共27周。
2.第二学期
(1)义务教育学校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于2016年3月8日(正月十八)开学报名,3月9日正式上课;7月18日放暑假,全学期共19周。九年级于2016年3月1日(正月十一)开学报名,3月2日正式上课,全学期共16周。
(2)普通高中学校
全市普通高中一、二年级于2016年3月1日(正月十一)开学报名,3月2日正式上课;7月18日放暑假,全学期共20周。高中三年级于2016年3月1日(正月十一)开学报名,3月2日正式上课,全学期共14周。
二、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安排,义务教育学校每学年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普通高中每学年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1周。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确保教师、学生休息时间达到要求。
2.依据陕西省关于“各地应当针对每个学期长短不一的情况,调整学年教学时间”的意见和《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中规定的初中、高中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最低300学时,最高380学时相关要求。市教育局对义务教育九年级、高三年级相应时间调整如下:
义务教育九年级中考后小计有3周教学时间,其中2周调整到九年级第一学期(提前1周开学,延迟1周放假);1周调整到九年级第二学期初(提前1周开学)。九年级任课教师的一部分寒暑假休息时间调整到中考后。
高三年级高考后小计有5周教学时间,调整到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提前3周开学,延迟2周放假)。高三年级任课教师的一部分寒暑假休息时间调整到高考后。
3.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和局属学校要结合《校历》时间安排,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将市上要求落到实处。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组织教学,认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按时顺利完成各年级教育教学任务。全市各普通中小学须按市上规定时间开学、放假,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提前开学或推迟放假。
4.全市各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开学、放假时间执行;职教中心(职业中学)参照普通高中开学、放假时间执行。
附件:1.榆林市义务教育学校2014至2015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2.榆林市普通高中2014至2015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3.榆林市义务教育学校2014至2015学年第二学期校历
4.榆林市普通高中2014至2015学年第二学期校历
榆林市义务教育学校2014至2015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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