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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小学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和学费工作意见

小学 2019-07-31 12:08:42 106

关于印发《2016年芜湖市市区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通知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区各普通中学、安徽中加学校,安师大附小:
现将《2016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2016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工作意见为做好2016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1、以区为主、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市级统筹、属地为主、区域联动、共同协作”。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2、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区有公办学位。
3、“两个一致”优先保障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父母,下同)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
4、严禁择校的原则。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三、招生对象
1、小学阶段为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市区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2、初中阶段为小学毕业的本市市区户籍的学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
(一)本地户籍学生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
学生的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确认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证(完全产权的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籍、房产证地址为准。
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二)因特殊情况造成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口已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②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 芜湖考试网 2019芜湖小学报名时间 芜湖教师资格证考试 芜湖小学报名时间 芜湖小升初考试时间 芜湖市小升初报名时间 芜湖幼升小报名时间 芜湖市普通话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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