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现一校一章程须向社会公布章程
深圳中小学将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2016年,全市实现“一校一章程”,全部学校向社会公布章程,严格按章办学,接受社会监督。
深圳中小学将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激发办学活力。
深圳中小学将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2016年,全市实现“一校一章程”,全部学校向社会公布章程,严格按章办学,接受社会监督;到2016年,全市各中小学要构建起以学校章程为依据,以校长负责制为主体,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民主参与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以上信息是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9日在官网对外发布的《深圳市中小学校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中获悉的。
加快学校自主特色发展
据了解,《意见》是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学校内部治理,激发办学活力,打造教育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的背景下出台的。
深圳市教育局表示,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的内在要求,“当前学校管理存在办学活力不足,办学特色不鲜明等问题。须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体系,建立依法治校长效机制,促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同时,也是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完善教育治理体系的关键环节,以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教育深圳质量的重要保障。
根据目标,到2016年,全市各中小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要素基本完备,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清晰;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和自主发展制度体系趋于完善。形成政府统筹规范管理,学校按章自主办学,社会多元民主共治的深圳现代学校治理体系。《意见》称,鼓励和支持学校依法强化校本管理,加快学校自主特色发展。
学校须向社会公布章程
记者发现,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三大项,分别为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健全学校治理结构、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
在推进学校章程建设方面,根据《意见》,2016年,全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完成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2016年,全市实现“一校一章程”,全部学校向社会公布章程,严格按章办学,接受社会监督。章程中要明确学校内部治理基本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公办学校确定校长、校长办公会议、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职责、议事规则、管理制度、相互关系及学校自主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等。民办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理事会、董事会、校长等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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