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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小学 2019-09-06 18:09:21 127

2016年秋季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5所市直小学招1816名新生入学
泉州市实小招生片区扩大7月3日起公办小学和公办园接受新生登记
昨日,市教育局出台2016年秋季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今年的招生计划基本保持稳定,主要变化是泉州市实验小学招生服务范围适当扩大,具体扩大范围:①县后街单号41-91号,双号72-92号;②米仓巷1-11号(含米仓小区)。

□本报记者陈玉珍曾聪虹

招生程序和时间

6月20日(星期一)各小学、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3日(星期日)进行新生登记,新生登记后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

7月13日前完成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的招生;

7月15日公布区内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7月18日将申请派位名单报送市教育局;

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统一进行电脑派位;

8月1日分发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结束。

片区内房产每三年解决一个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至今年3月1日

5所市直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共计划招生1816人。其中晋光小学分为南俊校区和东海校区招生。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招生方案另定。

6所市直公办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入园,共计划招生760人。

各市直公办小学、幼儿园将从7月3日开始进行新生登记。招生对象为:一是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包括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一年级招收的学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服务区范围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等证明材料,幼儿园还须提供独生子女证)。

二是招收符合规定的福建省、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包括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的子女;泉州市引进的民营企业第一、二类别高层次人才(如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子女(须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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