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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小学 2019-09-02 00:07:55 147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政策,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工作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遵循平稳、务实、规范、高效的基本方针。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范围就读,严格控制班额。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民办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学校以各种竞赛成绩作为依据招收学生。严禁学校签约招收学生。学生进校后严格执行平行分班,严禁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二、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具有南昌市户籍的儿童,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随迁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事业单位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地方设立的教育基金会等也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捐资款。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划片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四)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指导,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城区小学升入初中工作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合理划定招生学区范围。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辖区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学区范围,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其中,城区初中学校学区范围调整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力争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得到科学合理安排。
2.省属事业单位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读后,空余学位继续面向社会招收学生,具体工作由市、区教育部门与招生学校协商,继续采取政府购买学位等形式,合理设置学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自主招生 南昌市教育局班子成员 南昌市教育局局长履历 南昌市教育局怎么样 南昌市教育局主要领导 南昌市教育局局长 南昌市教育局邓云生 江西南昌教育局 南昌市西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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