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育厅不达标学校及专业将减少或取消招生计划
昨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全省2016年中专类招生计划编制启动,“不达标”学校及专业将减少或取消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要求,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将按照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加强对区域内中专层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要把引导初中毕业生按比例合理分流和规范招生行为作为重点;严格实行中职招生准入制度;严格审核学校办学资质和招生专业,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引导学校结合社会需求,调整结构,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所有学校拟举办的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专业须经批准。
今年,我省将实行中专类招生计划动态调整。适当调整举办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高职教育学校的数量,对上年招生量偏少、各专业单独编班困难或有违规行为的学校不再安排此类招生计划;对上年生源较少、计划完成困难以及降分录取的学校则适当调减招生计划。各学校要调整优化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结构,将招生计划集中在优势专业招生,鼓励学校停止上年招生规模低于20人专业的招生。
为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省教育厅要求,各高等学校所招收的五年一贯制学生和“3+2”转段的学生全部纳入本校实施管理,不得将此类学生交由其他学校管理或安排在校外就读。对于自身条件不能满足办学需求,无法独立完成培养任务的高校,将取消其招生资格。同时,本科学校不得与中专学校签订“3+2”合作协议。“3+2”分段制高职合作的专业须为教育部指定范围内专业,且原则上不超过5个,并须经省教育厅批准。
针对跨省招生,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跨省招收学生的管理,严禁将跨省招收的“3+2”分段制高职学生和一年制大中专学生交由其他学校管理或放在校外就读,凡发现有不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的学校,除停止该校在省外的招生外,还将调减学校在省内的招生计划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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