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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放假告知书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

小学 2019-08-12 00:08:46 136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元旦、2015—2016学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
  1.按照国家规定,2016年1月1日为元旦法定节假日,放假1天,与周末连休。
  2.按照校历,2015—2016学年寒假自2016年1月24日起,2月27日止。2016年2月25日、26日为在校生报到注册时间,2016年2月26日—28日为本科生补、缓考时间,2月29日起正式行课。
  3.在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的前提下,各单位从2016年1月27日(即学生放假3天后)开始可分期分批安排教职工轮休。全校教职工于2016年2月25日(即下学期正式行课周前3天)开始上班。校领导班子开学前的学习会安排由两办另行通知。
  4.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学生放假时间、开学时间及课程调整分别由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5.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科技产业集团、后勤集团参照学校放假时间,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休假。
  二、有关事项
  1.学生应在2016年2月25日、26日持学生证(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所、中心)报到注册,因事、因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于2月26日前向所在学院(所、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各学院(所、中心)和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办理学生报到、注册手续,逐日统计报到人数并及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成人教育学生及网络教育学生的开学报到注册事宜按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通知执行。
  2.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等部门及各相关学院要按照补、缓考时间及工作安排,组织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补、缓考工作顺利进行。补、缓考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按教务处通知执行。
  3.各单位要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安排,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以word电子文档的形式分别报送党办综合科(电子邮箱:xx)、校办综合科(电子邮箱:xx)和保卫处综合科(电子邮箱:xx)。假期要到外地的党政中层干部,应分别向党办、校办报告。
  4.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洪、防盗等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水、电、气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药品库房、锅炉房及贵重精密仪器的管理。保卫处要加强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值班巡查及防范,确保寒假期间校园稳定。
  5.各学院(所、中心)和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等单位要加强对假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 安全事项告知书 施工注意事项告知书 家庭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 PpD告知书 强制执行注意事项告知书 网络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 征地告知书听证注意事项 安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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