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小学

浙江省发布《规范中小学生竞赛实施意见》 学生们不能参加竞赛了?

小学 2019-07-18 09:29:13 310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维护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8月8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清理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竞赛活动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实施意见》。

  哪些竞赛会被清理?哪些又将得到鼓励?如何制止和查处各种违规竞赛行为?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12个问答,帮你解释的清清楚楚!

浙江省提出关于清理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禁止意见12问答

  一、为什么要出台《规范竞赛实施意见》?

  1清理规范竞赛是加强教育治理、减轻学生课外负担的全国性行动。

  基础教育连接千家万户,寄托着千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这些年,基础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必须看到,基础教育领域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局部的,有的是全国性的。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教育治理,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专门发布《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公告从完善管理权限、重新登记核准、严格组织实施、强化日常监管、约束结果使用、推动社会共治等6个方面,明确了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目前,教育部正在制定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审批管理办法,希望通过一段时间的治理,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把竞赛活动彻底规范起来。我省出台《规范竞赛实施意见》,这是落实《公告》的具体行动。

  2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学科竞赛过多过滥、鱼龙混杂,已非清理规范不可。

  根据各地摸底调查,面向我省中小学生的竞赛尤其是学科类的竞赛项目繁多,其中“奥数杯赛”就达11项之多。这些学科竞赛有全国性的,也有本省区域性的;有的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过的,但大部分是未经核准,由各类团体、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种面向中小学生的杯赛、竞赛粉墨登场。一些培训机构不断组织“奥数杯赛”等形形色色的学科竞赛活动,中小学生放学后、节假日期间忙于参加各种校外辅导培训,忙于参加各类学科竞赛。部分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利用各种学科竞赛结果违规“掐尖”招生,导致各种面向中小学生的逐利性学科竞赛越来越多。这些乱象严重违背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初衷,破坏了教育公平,绑架了中小学校教育,扰乱了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重了中小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加剧了家庭和社会的焦虑情绪。

  3清理规范竞赛是打好减负组合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的需要。

  近年来,在我省一些区域,面向中小学的校外培训热、学科竞赛热、掐尖招生热“三热”现象持续“高烧不退”,加重了学生课外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三热”现象不是孤立的,而是互为交集、相互影响的,治理中小学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必须正本清源,综合施策,打好“退烧治病去根”的组合拳,在加强中小学招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的同时,对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予以清理和规范,努力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竞赛活动指哪些方面,具体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1.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竞赛活动主要指中小学学科竞赛、体育艺术竞赛、实践创新竞赛等活动。

  2.中小学学科竞赛的学科主要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科学(高中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高中为政治、历史、地理)等,以及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的竞赛。

  3. 学科竞赛活动指的是针对上述学科的具体知识点的各种竞赛,不包括经典诵读、辩论演讲、主题征文、外语口语、科学实验、编程设计等与学科有关、侧重实践操作的竞赛活动。

  4. 实践创新竞赛项目主要围绕《浙江省教育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的主要内容开展。

  三、《规范竞赛实施意见》所称的审批、批准、核准等的具体适用哪些对象?

  本实施意见所称的审批、批准、核准是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身直接管理(或主管)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开展的竞赛的管理,系内部审批。

  四、《规范竞赛实施意见》对清理规范竞赛活动明确了哪几条基本原则?

  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和《公告》提出的基本要求,清理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竞赛活动,主要应把握5条原则:

  1.实行分级管理

  按教育部要求,教育部负责全国基础教育领域各类竞赛的宏观管理工作,省教育厅负责省域内的相关管理工作。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竞赛实行教育部、省教育厅两级审批;跨省联合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须经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核准并共同管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非学科竞赛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从严控制审批

  批准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应有法律法规或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上的文件为依据,没有上述依据的一律不批。

  3.重新核准赛事

  现有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等活动一律按管理权限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重新核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重新核准的,不得再组织开展竞赛活动。

  4.坚持公益自愿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竞赛活动,经核准的竞赛不得收取竞赛活动费、报名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组织学生进行竞赛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

  5.脱钩招生入学

  学科竞赛获奖结果只能视为荣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律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或条件。

关于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施意见 河南最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意见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意见
版权声明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