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2019年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关系的主体
在上大学的时候,因为对未来的迷茫,自己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疯狂考证,相信好多小伙伴们都会有这种困惑,当你不知道要干什么的时候,那就学习吧,它在让你提升素养的同时,也逐渐会让你清晰自己想要什么,然后为之努力。加油!致所有19年的初级小伙伴们。
从现在到明年3月,是我们巩固基础、理解记忆的重要阶段,网校老师特意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的第一章知识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知识点:法律关系
【考情分析】
高频考点。法律关系是特殊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考试中重点掌握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其中大多年份的考试题是围绕主体和客体展开。
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至少两个以上)
(二)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自然人、组织和国家
1. 自然人(公民):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提示】公民: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法律关系的基本主体之一。
2. 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1)法人组织: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2)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提示1】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
【提示2】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提示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三)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相关链接: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教材第一章重点解析
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 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 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会计的经济法基础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目录 初级职称经济版权声明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