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经济法基础知识点&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关系的客体
新年新气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小伙伴们,2019年也要加油呀!新的一年大家立了哪些flag呢,比如2019年把初级会计职称的资格证书拿到手,那么自己努力的同时,中华会计网校的老师们也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基础》的法律关系的客体,知识一天一天积累,每天向前迈进一步,你就会离你的初级会计职业资格证越来越近哒。
法律关系的客体
1. 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客体是确立权利与义务关系性质和具体内容的依据,也是确定权利行使与否和义务是否履行的客观标准。
2. 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3. 法律关系客体的内容和范围:
物(固定形态或没有固定形态) | 自然物 | 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 |
人造物 | 建筑物、机器、各种产品等 | |
一般价值表现性形式 | 货币及有价证券 | |
人身、人格 | 1.人的整体只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2. 人的部分可以作为客体的“物”,视为法律上的“物” | |
非物质财富 | 知识产品 | 著作、发明、发现、设计等 |
道德产品 | 荣誉称号、嘉奖表彰等 | |
行为(行为结果) | 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进行的作为(积极行为)或不作为(消极行为),如:1.生产经营行为;2.经济管理行为;3.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4.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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