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经济法基础知识点&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前扣除项目
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为5月份,还有4个月的时间了,你学的怎么样了?在备考《经济法基础》的时候,是不是感觉要背的法律条文好多呀,是不是很难记得住呢?咱们可不能死记硬背呀!要掌握技巧,在理解的基础之上记忆,效果才最好。为了提高小伙伴们的学习效率,中华会计网校名师总结了《经济法基础》中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快来学习吧!
【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前扣除项目
【考点】 扣除项目范围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提示1】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失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提示2】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提示3】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提示4】税金: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提示5】损失:净损失,即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在损失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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