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经济法基础知识点&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为5月11-19日,你学的怎么样了?在备考《经济法基础》的时候,是不是感觉要背的法律条文好多呀,是不是很难记得住呢?咱们可不能死记硬背呀!要掌握技巧,在理解的基础之上记忆,效果才最好。为了提高小伙伴们的学习效率,中华会计网校名师总结了《经济法基础》中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快来学习吧!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优惠方式 | 具体优惠 | 适用范围 |
减免税所得 | 免征 |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
减半征收 |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 |
【记忆小贴士】从立法目的角度去理解! | ||
定期减免 | 3免3减半(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 1.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提示】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规定项目不得享受优惠。 2.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
免征额 | 符合条件技术转让所得 | 1.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 2.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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