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八章考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在2019年春节过后,又迎来一起换工作小高潮!那么你对劳动合同都了解吗?还有89天就要进行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啦!你有没有进入学习状态呢?在学习《经济法基础》的时候,有关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知识,你应该了解一下,因为这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仅仅要掌握知识,还要学以致用,对于你的处真是大大滴呢!快来一起学习吧!
【知识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考点】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的区分
必备条款 | ★约定条款 |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用人单位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 试用期 |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者的住址,以其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址,其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址。) | 服务期 |
★劳动合同期限 | 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
★劳动报酬 | |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 |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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