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经济法基础知识点&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的知识点比较杂比较碎,考前突击是无法通过考试的,所以考生要在平时坚持学习,时常复习时常回顾并进行总结。中华会计网校教学老师为大家总结了《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的相关内容,快来学习吧!
【新变化】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现阶段,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税务局和海关。
【提示1】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1)国内增值税;(2)国内消费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资源税;(6)城镇土地使用税;(7)城市维护建设税;(8)印花税;(9)土地增值税;(10)房产税;(11)车船税;(12)车辆购置税;(13)烟叶税;(14)耕地占用税;(15)契税;(16)环境保护税;(17)出口产品退税(增值税、消费税)。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也由税务机关负责。
【提示2】海关主要负责下列税收的征收和管理:(1)关税;(2)船舶吨税;(3)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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