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经济法基础知识点&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的知识点比较杂比较碎,考前突击是无法通过考试的,所以考生要在平时坚持学习,时常复习时常回顾并进行总结。中华会计网校教学老师为大家总结了《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相关内容,快来学习吧!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 概念:存款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说明】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2. 分类
功能 | 开户方式 | |
Ⅰ类户 | 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服务。(全功能) | 柜面、自助机具(现场核验) |
Ⅱ类户 | 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可以配发实体卡片。(全功能限金额(理财除外)) | 柜面、自助机具(现场核验+未现场核验)、电子渠道 |
Ⅲ类户 | 为存款人提供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限功能限金额) |
版权声明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