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经济法基础知识点&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回顾:预付卡
初级会计打卡冲刺活动进入到最后一个阶段,考生在开始第三阶段的打卡复习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对前两个阶段的学习内容进行复习。随着时间变长,记忆也会逐渐弱化,对学过的内容适度重复学习,有利于加深理解。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以往打卡小程序中出现的核心知识点,请考生们及时复习。
▍预付卡
记名预付卡 | 不记名预付卡 | |
区分标准 | 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 | 不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 |
单张限额 | 5000元 | 1000元 |
挂失 | 可挂失 | 不可挂失 |
赎回 | 购卡后3个月可赎回 | 不可赎回 |
有效期 | 无 | 不得低于3年 超期可延期、激活、换卡 |
提供身份证 | 需要 | 一次性购买1万元以上需要 |
使用信用卡购买及充值 | × | × |
转账购买 | 单位:一次性购买5000元以上 | |
个人:一次性购买50000元以上 | ||
转账充值 | 一次性充值5000元以上 | |
使用规定 | 人民币计价; 无透支功能; 特约商户中使用; 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现; 不得用于购买非本机构发行的预付卡; 卡内资金不得向银行账户或非本发卡机构开立的网络支付账户转移 | |
发卡机构的资金管理 | 发卡机构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预付资金,不得挪用、挤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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