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经济法基础知识点&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回顾:增值税税收优惠
备考阶段考生经常会有复习过的知识遗忘的问题,想要让学过的知识牢牢地记在脑子里就要进行多轮复习。在百天冲刺阶段,中华会计网校上线了打卡小程序,每天为考生准备一个核心知识点。为了让大家记忆的更加深刻,我们对以往学习过的知识点进行回顾,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学习。
▍增值税税收优惠
1.法定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不包括外国企业)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8)销售的自己(指其他个人)使用过的物品。
2.营改增“境内”服务免税项目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4)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5)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6)“四技”合同(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7)“个人”转让著作权;
(8)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9)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10)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3.“跨境”行为“零税率”项目:
国际运输服务 | ||
航天运输服务 | ||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部分服务 | 研发和技术服务 | 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
信息技术服务 | 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 |
文化创意服务 | 设计服务 | |
广播影视服务 |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 |
销售无形资产 | 转让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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