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经济法基础知识点&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回顾:劳动报酬所得
备考阶段考生经常会有复习过的知识遗忘的问题,想要让学过的知识牢牢地记在脑子里就要进行多轮复习。在百天冲刺阶段,中华会计网校上线了打卡小程序,每天为考生准备一个核心知识点。为了让大家记忆的更加深刻,我们对以往学习过的知识点进行回顾,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学习。
▍劳动报酬所得
1.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得。
2.区分“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
职业 | 收入来源 | 税目 |
老师、演员 | 在单位授课、演出取得所得 | 工资、薪金所得 |
在外授课、演出取得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或经营所得 | |
个人 | 兼职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 |
受雇于律师个人 | 为律师个人工作取得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由该律师代扣代缴) |
证券经纪人 | 从证券公司取得佣金 | 劳务报酬所得(扣除40%的展业成本) |
个人保险代理人 | 佣金、奖励和劳务费 | 劳务报酬所得(扣除40%的展业成本) |
董事、监事 | 从任职公司(包括关联公司)取得 | 工资、薪金所得 |
从非任职受雇单位取得 | 劳务报酬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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