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税法知识点&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零基础知识点:税法的构成要素
备考总是寂寞而又难熬,但有了网校的陪伴,备考之路会变得更加顺畅,快来看看中华会计网校精心整理的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吧!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11项)——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要素。
1.征税人——“征税”主体
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征税机关。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
2.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主体
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法人和其他组织。
区别于:负税人——税收的最终承担者
扣缴义务人——代缴
3.征税对象——课税对象
纳税的客体,也就是对什么征税,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4.税目
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目的制定方法:
列举法——具体列举征税对象(消费税)
概括法——按照商品大类或行业设计税目(增值税)
5.税率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反应了征税的深度,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量多少,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率。
①单一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的所有纳税人都适用同一比例税率。
②差别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适用不同的比例征税。
a.产品差别比例税率(增值税)
b.行业差别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
c.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
③幅度比例税率,指税法只规定一个具有上下限的幅度税率,具体税率授权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该幅度内予以确定。
(2)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是指对单位征税对象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采取百分比的形式。
【说明】资源税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比例税率。
(3)累进税率是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即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一般多在收益课税中使用,有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三种形式。
【注意】我国现行税法体系采用的累进税率形式只有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①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个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
代表税种: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举例】某纳税人本月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元,其适用下表中所列的超额累进税率:
假设某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