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校外青少年体育培训规范出台
近日,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体育局发布《北京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4月1日起实施。
标准中称,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坚持“健康第一”导向,抵制“应试体育”思维,以提高身体素质、增强体质健康、提升运动技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体育中考等挂钩,以防制造社会焦虑。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名称不得含有歧义或误导性词语,未经批准,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未经批准,名称中不得含有“大学”“学院”“学校”“高中”“幼儿园”“进修”“专修”等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或者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避免与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类学校名称相混淆。
此外,体育类校外培训应考虑不同体育项目特点,遵循不同年龄段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定与其培训项目及培训对象相对应的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体育类校外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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