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未晋升转岗后勤保卫”引热议,“非升即走”也需重视教师权益
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杨旭斌
近日,一张《太原师范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的截图,在网上引起热议。上述《办法》规定,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该校的最低服务期为8年,同时要求“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满五年,如未能晋升副教授(已达副教授任职条件因指标原因未晋升除外),本人需服从学校安排转到后勤、保卫等服务保障岗位。”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这不就是高校“非升即走”“非升即转”的人才政策吗?所谓“非升即走”“非升即转”,简单来说,就是高校教师在约定时间内未完成考核目标,就要选择离开或服从安排转岗,让位于其他新进人才。
《办法》截图
高校“非升即走”制度普遍存在
但“转岗后勤保卫”极其不合理
陈刚长期从事于硕博毕业生求职、高校晋升领域的咨询工作。在他看来,现阶段,“非升即走即转”政策在各高校中普遍存在,“主要集中在‘985’‘211’,大部分优质高校几乎都有相关的规定,但越来越多的普通院校、地方院校也在效仿。”不过,针对太原师范学院“博士未晋升转岗后勤保卫”的相关规定,陈刚还是表示很不理解。
他指出,太原师范学院实行的“非升即转”制度之所以引发争议,主要在于其转岗的岗位并非常见的专职教学岗、行政岗或教辅岗,而是后勤、保卫等服务保障岗位。“这对于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才来说,有些匪夷所思,如若接受转岗,对其接下来的科研生涯,甚至是再就业问题,都将极其不利。”
陈刚还提到,太原师范学院规定了引进人才的最低服务期为8年,而考核期限却在5年内。“就是说,到时候你不接受转岗而选择离开的话,因为服务年限未到,还得向学校赔付违约金。”陈刚认为,太原师范学院的该项制度本身合理性与可执行性存疑。“高校制定‘非升即走即转’政策,应该有更多的综合考量。”
记者发现,太原师范学院的该《办法》发布于2021年,目前,学校官网已将上述《办法》删除。
高校“非升即走”频引争议
制度改革也需重视教师权益
光是今年,“博士未晋升转岗后勤保卫”也不是“非升即走”第一次上“热搜”。1月5日,哈尔滨工业大学发布通知规定学校“新聘任的常规副高岗位教师6年内未能获聘准聘正高及以上岗位,应申请转为专职科研岗、实验工程岗或不再续聘,文科、理科教师的聘期可适当延长。”在当时就引发了热议,“副教授也要非升即走。”被网友称为“2024第一卷!”
实际上,“非升即走”制度频频引发争议,相关的讨论也一直是高校圈、学术圈的热议话题。
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育学博士、讲师李丰介绍,近些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支持和引导高校按照“预聘-长聘”的方式,选拔和培育具有学术潜力的优秀教师,即面向青年教师,设定3到5年的首聘期,在聘期结束时对其进行考核,未通过考核要求的予以转岗或不再续聘。“这个制度有助于盘活人才资源,激活教师的科研主动性,优化师资结构,对提升高校科研实力、办学效益有正向作用,因此,尽管争议不断,但‘非升即走’已经成为了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和趋势。”
但李丰也表示,面对“非升即走”制度,高校应打通教师的流动通道,做好相关兜底和救济等保障工作,切实维护转聘或落聘教师的合法权益。“高校实行‘非升即走’改革也要进一步思考如何兼顾不同教师的利益,避免采取一刀切式的管理方式。而对于那些确实无法胜任岗位要求的教师,可以通过构建合教师转出和流动机制,帮助落聘教师平稳完成相关流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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