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通知
各市、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考区招生委员会,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有关在青艺术类招生院校: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美术专业必须参加省级统考。
一、专业考试报名
(一)已参加青海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者方可报考。
(二)省级统考
报名时间:12月23日-25日(逾期不补报)。
报名地点: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北校区田家炳学术报告厅)。
报名时,考生必须出具第二代《身份证》、和《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校考
教育部批准可以单独组织校考的院校是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的院校(见附件)、国家部委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
参加校考的学生请上网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并按高校要求自行到考点报名。
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和报考的证明(写清楚已经在青海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号”。省内应届毕业生由就读中学出具;往届毕业生和省外就读高中生由考区招生办公室出具证明)。
如果高校要求考生必须在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后方准参加校考,考生则首先报名参加青海省的省级统考,并在校考报名时,将省级统考合格证一并提供给参加校考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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