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安排
一、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安排
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为:3科必考科目(乐理、听音记谱、视唱)+1科选考科目(演唱或演奏或舞蹈),共考四科。
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形式
类别 考试科目 考试 形式 音乐类 必考 听音记谱 笔试 乐理 视唱 面 试 选考 演唱、演奏、舞蹈 (三选一)
二、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安排
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为2科必考科目+1科选考科目共3科,考试形式均为面试。
必考科目—基本功、民间舞;
选考科目—古典舞或现代舞或芭蕾舞(三选一)。
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形式
类别 考试科目 考试 形式 舞蹈类 必 考 基本功 面 试 民间舞 选考 古典舞、现代舞、 芭蕾舞(三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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