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国家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考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高考招生制度改革,2018年我校将继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校测试、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学科特色“五维一体”的综合评价结果,择优选拔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对象
具有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文理科比例1:3)。
三、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对应的专业,有关支撑材料须与申请专业相关。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向考生开放我校“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专业等优势专业。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A等级(全国2%-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材料类专业)、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安全工程专业)位列B+等级(全国10%-20%),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位列江苏第一。
四、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四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选择一种类型报考,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1、学业优秀类。符合我校优秀生源标准的学生:要求四星级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20%(含);或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30%(含)。
2、学科专长类。符合我校优势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科技创新类比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人文社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特殊才能类。符合我校特殊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附中国知网查询报告);或经我校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者(附详细材料说明)。
4、品德优秀类。符合我校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市级(地市级)以上奖励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附详细材料说明)。
五、报名方法
即日起至4月20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按流程报名。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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