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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大学 2019-08-15 12:14:07 176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将在江苏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致力医学事业并适合医学人才培养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招生计划

临床医学

5+3医

理科

30

口腔医学

5+3医

理科

2

临床医学(儿科医学)

5+3医

理科

6

临床医学

5

理科

不多于35

口腔医学

5

理科

不多于4

儿科学

5

理科

不多于10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5

理科

不多于5

注:考生也可选择报考我校2018年在江苏本一批次招生的其他理科专业,具体专业名录见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名条件

具备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江苏省高中理科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对医学及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

2.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高中阶段在全国或省级相关科技创新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者;或在高中阶段以第一主持人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者;或高中阶段在医药生物学等专业领域内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质且获得相关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第一作者正式公开发表相关论文。以上成果认定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如果是团队获奖须为项目第一负责人;专利状态章程发布当日起在“中国专利查询系统”中须为“专利权维持”。

3.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者;

4.三星级中学高中阶段高二上下学期、高三上学期等三个学期的期末语数外三门成绩,排名全部在年级理科类学生中的前5%,且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3A1B者;四星级中学高中阶段高二上下学期、高三上学期等三个学期的期末语数外三门成绩排名全部在年级理科类学生中的前25%,且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3A1B者。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9时至2018年4月22日17时。申请人登录“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njm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1.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成绩排名等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中学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中学公章。报名表用A4纸打印,内容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否则责任自负。

2.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特长等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

3.申请考生的个人自荐报告。自荐报告不超过15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医学的认识、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书面申请材料请于2018年4月22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方式寄送至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邮编:211166),信封上请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办法

(一)面试资格生确定

1.我校依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2.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第1-3项的报名者,根据奖项与荣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面试资格生;

3.对于符合第4项报名条件者,我校主要根据报名者综合排名、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面试资格生。

4.面试资格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5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监督,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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