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致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综合素养、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关于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南方科技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报名对象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
二、招生区域
计划在全国22个省(区、市)招生,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三、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5日——2018年4月30日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步骤如下: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sustc.edu.cn/ 的报名系统,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完成网上报名。
(二)上传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并确保上传文件清晰可读。
1.《学生报名申请表》。
2.由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等),可手写或打印后签名,字数约800字。
3.高中一至三年级5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三年级最近2-3次月考或模考成绩(包括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
4.《学校推荐表》,由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非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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