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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大学 2019-08-15 06:14:19 12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根据《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我校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高校测试成绩为依据的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围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105人,具体如下表所示:

专业组名称

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三位一体考试科目

所含专业类

(具体计划数不公布)

物理基础组

(73人)

物理

数学

物理

建筑类

土木类

环境、化工与新材料类

机械、航空与动力类

能源类

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类

自动化与工业工程类

数理类

化生类

人文与社会类

经济、金融与管理类

法学类

文理通识类

通用基础组

(15人)

不限

数学

历史

人文与社会类

经济、金融与管理类

法学类

文理通识类

化学基础组

(9人)

化学

数学

化学

化生类

环境、化工与材料类

临床医学组

(8人)

物理

数学

物理

临床医学类(协和)

临床医学类(医学实验班)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 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综合评价”,“报名类型”中选择“浙江三位一体招生”。

学生需根据自身高考选考科目及各专业组要求进行申请;允许至多兼报两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最多允许填报5个专业类志愿。

临床医学类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组志愿为临床医学组的考生。

2.  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组及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认定的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组内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e.可由了解学生特点和事迹的推荐人为申请学生撰写至多1封推荐信,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我校2018年在浙江同时进行自主招生、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及“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三者可兼报(自主招生、领军人才选拔招生政策详见相关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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