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根据《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我校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高校测试成绩为依据的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我校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围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105人,具体如下表所示:
专业组名称 | 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 三位一体考试科目 | 所含专业类 (具体计划数不公布) |
物理基础组 (73人) | 物理 | 数学 物理 | 建筑类 土木类 环境、化工与新材料类 机械、航空与动力类 能源类 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类 自动化与工业工程类 数理类 化生类 人文与社会类 经济、金融与管理类 法学类 文理通识类 |
通用基础组 (15人) | 不限 | 数学 历史 | 人文与社会类 经济、金融与管理类 法学类 文理通识类 |
化学基础组 (9人) | 化学 | 数学 化学 | 化生类 环境、化工与材料类 |
临床医学组 (8人) | 物理 | 数学 物理 | 临床医学类(协和) 临床医学类(医学实验班) |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 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综合评价”,“报名类型”中选择“浙江三位一体招生”。
学生需根据自身高考选考科目及各专业组要求进行申请;允许至多兼报两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最多允许填报5个专业类志愿。
临床医学类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组志愿为临床医学组的考生。
2. 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组及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认定的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组内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e.可由了解学生特点和事迹的推荐人为申请学生撰写至多1封推荐信,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我校2018年在浙江同时进行自主招生、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及“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三者可兼报(自主招生、领军人才选拔招生政策详见相关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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