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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综合改革问题解答

大学 2019-08-15 00:14:38 143

1.山东省普通高中实行选课走班教学,理论上有20种科目组合,若学生选课不均,某科目只有几个人选,如何应对?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专业选科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学校会根据学生选科的人数,均衡编制学科教学班。各科目选课人数不均衡,可能有的科目组合的教学班多,有的科目组合的教学班少,但不会出现只有几个学生选择某一科目而无法组班的现象。

2.不同学校学生对不同科目的选择如果出现失衡,导致A学校学生选择历史的很少,而B学校选择历史的多,出现A学校历史老师闲置,而B学校历史老师缺乏怎么办?

不同学校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的选择人数肯定不会完全一致,甚至出现选科人数与学科教师不匹配的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省教育厅将指导各地全面实施“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坚持“退一补一、有编即补”,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为增加高中教师总量,完善教师队伍结构提供政策保障;另一方面,省教育厅将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组织高中学校在高校选科方案公布后,组织高一学生开展模拟选课,根据选课模拟结果做好选课走班所需教师、设备、教室等条件的测算和准备工作。

3.如何规避学校给学生规定选科要求情况的发生?

等级考试科目选择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自主确定,严禁学校限制学生对等级考试科目学习的自主选择。我厅将指导各地畅通监督渠道,对出现的限制学生自主选择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4.2020年以后,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考生是否可以继续兼报?根据今年我省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政策,考生被录取就不能再参加春、夏高考,未来是否也是这样?制定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什么?

2020年以后,考生仍可以兼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一直规定“凡被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今年开始试点的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也规定“凡被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这两项政策规定是一致的。

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首先,国家推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目的是为不同类型学生提供不同的升学通道,利于一部分学生通过适合自己的选拔方式,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同时也有助于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

其次,有利于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较多(2018年两类招生计划共计5.7万人),占高职(专科)院校的录取比例较高。如果允许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参加春季、夏季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将会造成我省招生计划的大量浪费,并严重影响正常的招生秩序。

5.为什么等级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要进行分数转换才能计入高考总分,这种转换有何好处?请举例说明。

我省之所以要对学生等级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进行转换才能计入高考总分,因为每个学生参加高考录取的3门等级考试科目是不同的,各个科目的考试成绩不能直接相加,必须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后才能进行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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