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3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西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藏政发〔2016〕4号)和《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藏教考试〔2016〕2号)要求,我区普通高中学校的2016级学生分别于2017年9月和12月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16级学生作为我区首批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高中生,为使其能顺利毕业,区教育工委、教育厅本着以学生为中心和对学生负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自2018年起,我区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考。现将此次补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2017年9月、12月学业水平考试未合格考生。
二、报名信息采集
(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2017年9月、12月考试成绩库自动筛选不合格考生作为报名基本信息。
(二)考试院确定的报名基本信息于3月8日下发市地核验,3月12日,各市地招生办将核验合格的数据信息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3月13日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并将编排数据下发各市地招生办。
(三)费用按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其标准为: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12元/科.人。
三、考试科目
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开设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历史、地理和生物6门科目,其中物理、化学和生物不设技能操作考试。
(一)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历史、地理和生物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藏教考试〔2016〕2号文件规定信息技术科目采用上机考试方式,但目前我区各高级中学很难实现硬件设备全部到位,暂时实施纸质版考试。
(二)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和生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四、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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