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精神,促进学校特色办学,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就进一步做好局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长生专业设置与测试
1.学校负责本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的专业设置,每年度的总计划数、类别、专业等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比例应基本相当。已公布的招生专业不得随意取消。下年度确需停止招生的专业,应于当年度11月底前向市教育局提出取消专业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拟下年度新增专业,应于当年度11月底前向市教育局提报专业论证报告(包括项目介绍、生源状况预测、校内外项目资源、培养计划等内容)。特长生招生专业如为非教育系统主办、组织的比赛专业或考级专业,学校应同时提报详细招生测试方案。鼓励学校加大奥运体育项目(附件)的招生比例,减少休闲体育项目的招生比例。
2.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继续招收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在该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总数外单列计划,由招生学校组织测试,市教育局和区市教育(体)局不再统一组织测试。
3.中国管乐学会在2015年第四届“中国管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展演活动中调整了金奖名额比例,所以自2017年1月起,我市不再执行“中国管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展演活动金奖选手两年内报考本市高、初中学校管乐特长生相同专业课的免试政策。
二、特长生招生方案审核与公布
1.学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作领导小组、招生计划(含专业类别、招收人数)、招生范围、报名资格、资格认定、测试方法、递补及录取办法、公示办法、监督咨询电话等。
学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范围等事项按照市教育局当年度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2.学校下年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和计划应于当年度11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于当年度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3.为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自2016年起,学校每年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具体招生简章
青岛二中艺术特长生
青岛特长生
青岛15中特长生
青岛艺术特长生录取线
青岛五十八中特长生
青岛六十六中特长生
青岛39中特长生
艺术特长生
青岛一中特长生
版权声明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